除现行法律、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的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登记制的27类行业外,其他公司登记时,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,无需提交验资报告;除现行法律、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,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。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实行申报(认缴)出资登记制度。
免收各类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费、变更登记费、年度检验费等登记注册费用;免收个体私营企业会员费;免收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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